解读 -《外国人入境完成短期工作任务的相关办理程序(试行)》 法规背景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外国人进入中国,或旅游、或工作、或定居,而其中,外国人进入中国完成短期工作任务的情形越来越多,比如为了科研、比赛、表演、管理等等。 但长久以来,我国在外国人就业方面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等概括性的法律法规,在很多细致工作方面都有所缺失。且不同情形下的外国人停留也因为缺少法律的规范,常常引发争议,使管理部门无据可依。现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交部、公安部、文化部于11月6日联合制定了《外国人入境完成短期工作任务的相关办理程序(试行)》(以下简称《办理程序》),在办理手续、短期入境情形等诸多方面对现有法规做了补充和细化,规范了外国人在中国的行为,对于相关部门做好执行工作也提供了依据和操作指南,并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法规影响 《办理程序》对外国人的短期入境主要有以下影响: 一、对于外国人以下列事由在境内停留不超过90日的入境: (1)到境内合作方完成某项技术、科研、管理、指导等工作; (2)到境内体育机构进行试训(包括教练员、运动员); (3)拍摄影片(包括广告片、纪录片); (4)时装表演(包括车模、拍摄平面广告等); (5)从事涉外营业性演出; (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办理程序》,外国人将不再可以凭M字签证或F字签证入境,而必须按照《办理程序》办理适用于短期工作的工作许可和Z字签证; 按照我国的《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M字签证发给入境进行商贸活动的外国人,主要凭境内商业贸易合作方的邀请函办理;F字签证发给入境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的外国人,主要凭境内邀请方的邀请函办理;而Z字签证发给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主要凭境内主管机构批准颁发的工作许可办理。 二、对于外国人停留不超过90日的以下情形的入境:
按照《办理程序》,以上情形并不视为完成短期工作任务,具有以上 (1), (2), (3), (4) 情形的,应当申请办理 M 字签证;具有以上 (5), (6) 情形的,应当申请办理 F 字签证。 而且前述第一条、第二条第 (1), (2), (3), (5) 项所列人员每次入境停留时间超过90日的,均应按照《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程序及资料准备 《办理程序》明确外国人入境完成短期工作任务指因到境内合作方完成某项技术、科研、管理、指导等工作等六类事由入境,且在境内停留不超过90日。以下是具体程序 (一)申请工作许可 部门:境内合作方拟邀请外国人入境从事短期工作的,应向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地点涉及两个或以上省级地区的,应在境内合作方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提交材料:
(二)办理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 用人单位持许可证书及工作证明到注册地或所属被授权单位申请办理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 演出举办单位持批准文书及工作证明到注册地或首次演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外事部门,办理被授权单位邀请确认函。 (三)申请Z字签证 获准入境完成短期工作任务的外国人,应到中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关(以下简称驻外签证机关)申请Z字签证。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四)办理工作类居留证件 工作期限不超过30日的短期工作人员,按工作证明上注明的工作期限工作,并在Z字签证中注明的停留期停留。工作期限超过30日的短期工作人员,按工作证明上注明的工作期限,并持工作证明、Z字签证等证明材料到办理停留期为90日的工作类居留证件。已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演员在国内其他演出地演出,不再重复办理居留手续。 以上是关于外国人入境完成短期工作任务的相关办理程序的解读,值得注意的是,新法规将短期工作任务与其他情形区分开,办理程序也有所不同。此外,四部委强调,对于未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入境及不按工作证明所列事项从事短期工作的外国人,公安机关将按非法就业查处。所以,拟入境完成短期工作任务的外国人应熟悉最新法规,同时,严格按照《办理程序》办理适用的工作许可和Z字签证,避免疏漏程序造成非法就业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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